本招標項目濱海港碼頭設備維修整改工程,項目業(yè)主為江蘇海興濱海港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岀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江蘇海興濱海港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整改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有關事宜如下: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項目名稱:濱海港碼頭設備維修整改工程。
1.2 項目地點:鹽城市濱海縣濱海港境內。
1.3 項目內容: 6臺門機機械部分長期疏于保養(yǎng),多數注油點缺油、卡死.需安排專業(yè)機構進行拆檢、清洗、調整、緊固、保養(yǎng)潤滑。包括對部分設備進行故障性檢查、分析、整改,對銹蝕的點面進行有效除銹后兩底兩面油漆、各注油點油路疏通保證潤滑功能、各設備螺絲緊固、損壞件更換備件、設備調試等。
1.4 項目工期:三年。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1、投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yè)法人;
2.1.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
2.1.3、發(fā)包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投標;
2.1.4、投標人必須持有機電設備工程安裝、維修,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港口設備維護、保養(yǎng)資質;
2.1.5、投標人必須具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A級資質(門座式起重機)。
2.2.1、投標人必須提供詳細的門座式起重機、漏斗、抓斗、吊裝工索具的年、季、月度維護保養(yǎng)及檢維修計劃。
2.2.2、投標人必須制定詳細的門座式起重機、漏斗、抓斗、的修理技術方案。
2.2.3、投標人必須提供港口機械金屬結構件修理技術方案。
2.3 投標申請人須保證設計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20年4月-2020年9月養(yǎng)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2.4 招標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5 信譽要求:
2.5.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5.2投標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2.6 招標人不接受企業(yè)退休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
3、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有意向并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攜帶單位介紹信和有效證件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至鹽城市人民南路華邦國際東廈1607江蘇偉業(y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及相關內容。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標保證金
4.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guī)定遞交投標保證金。
4.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保證金的遞交方式為現金,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證金的,招標人將拒收其設計文件。
4.3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評標結束后當場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繳納履約保證金后,憑履約保證金繳納憑證至代理公司處,扣除代理費用后無息退還。
4.4 投標人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① 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文件;
②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
③ 中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其他投標虛假、惡意投訴或反映,干擾招投標活動的;
5、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及結果在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fā)布(集團網址:http://lanrenvip.cn/)。
7、紀律和監(jiān)督
7.1 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露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7.2 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及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7.3 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7.4 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8、投訴
8.1 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受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7日內向江蘇海興濱海港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8.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按規(guī)定向江蘇海興濱海港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提出異議。
9、聯(lián)系事項
招標人:江蘇海興濱海港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江蘇省鹽城濱海港經濟區(qū)頤航大道18號
聯(lián) 系 人:徐杰 聯(lián)系電話:1891303989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偉業(y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鹽城市人民南路華邦國際東廈1607
聯(lián) 系 人:錢昶霖 聯(lián)系電話:199510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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